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1浏览次数:28

    一、充分认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转型跨越的强大引擎。伴随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兴起,科技创新在区域经济竞争中的驱动作用更加突出。“十一五”期间,我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依靠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依靠科技破解发展难题,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创新主体不活跃、创新机制不健全、创新人才不适应、创新载体不够多等突出问题,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转型跨越、富民兴陇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八)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骨干作用。根据各类科研机构的特点,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财政投入支持机制。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坚持社会公益服务的方向,建立适用农业、卫生、环保、水利、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撑机制。基础研究科研机构要瞄准优势学科领域及本省发展战略需求,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技术开发科研机构要坚持企业化转制方向,着力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有条件的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在甘和省属科研机构的骨干作用。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制定科研院所章程,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实行由主要利益相关方代表构成的理事会制度。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对科研机构实行周期性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确定支持方向、投入力度和奖励方式。科技创新
(十四)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商业银行设立从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机构或特色分(支)行,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担保公司。落实财政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设立省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从2012年起,省政府连续5年每年整合1亿元资金,吸纳金融资金、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5年内争取资金总额达到20—50亿元。培育和发展科技保险市场,制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推动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10—20家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金融服务
(十五)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机构等组成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专业孵化器。以省级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在绩效评估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的资助力度。加快技术市场发展,加强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业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在全省新建100万平方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10—15个中小企业公共科技服务示范平台,形成2000人的创业创新服务队伍。
    五、科技支撑转型跨越和民生改善 
(十八)引领产业倍增发展。继续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形成科技支撑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的研发能力,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监测评估体系。加强技术集成、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煤炭、建材、轻纺、陇药、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领域,加强术创新,推动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机制,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装备制造
(十九)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在粮食安全、种业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供给、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方面,围绕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兽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紧密联结的协同创新和利益分配机制,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业,鼓励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大力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公益性推广、社会化创业、多元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六、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改革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健全鼓励科技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体系,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双向交流。探索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业绩评价权重。省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在机构编制范围内分别按机构编制人数的20%、3%设置流动岗位,吸引高层次人才。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采取股票期权、股权出售、分红激励、绩效奖励以及科技成果入股、创新项目收益提成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方式,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创新人才
    七、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六)推进科技宏观决策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监督的运行机制。完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加强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建立健全对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二十七)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实施科研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增加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整权限,提高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相关部门预算和科研经费公开公示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形成“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借贷为支撑、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