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甘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转型跨越的强大引擎。伴随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兴起,科技创新在区域经济竞争中的驱动作用更加突出。“十一五”期间,我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依靠自主创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依靠科技破解发展难题,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创新主体不活跃、创新机制不健全、创新人才不适应、创新载体不够多等突出问题,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转型跨越、富民兴陇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跨越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应用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要素齐全、开放合作的甘肃特色区域创新体系,为2020年初步建成创新型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具体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省、市、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2.2%、2.0%、1.8%;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22人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应有稳定的研发活动,设立研发机构的达到5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5%;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20000件和100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年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500
“十二五”时期的具体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省、市、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6%、1.4%、1.2%;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16人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稳定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60%,设立研发机构的达到30%;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3%;全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10000件和50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年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300
(三)重点任务
5.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面向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技术体系和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现代服务业技术集成与示范,建立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发展民生科技,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支撑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科技创新
7.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考核机制,优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开发与合作的能力。
(四)确立企业主体地位。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发挥企业在创新目标、资源配置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培育企业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布局。自主创新技术创新
“十二五”时期,实施“六个一百”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100家科技创新型企业,依托企业建设10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100个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重点资助10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100个国家级科技新产品,提供贴息补助支持100亿元科技贷款。技术创新
(五)增强国有企业动力。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考核制度。加强对不同行业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应有持续的研发活动和稳定的研发投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技术创新创新
(六)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综合运用科研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激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和支持力度,扶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重点培育100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强、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小巨人”科技型企业。创新基金创新
(八)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骨干作用。根据各类科研机构的特点,健全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财政投入支持机制。公益类科研机构要坚持社会公益服务的方向,建立适用农业、卫生、环保、水利、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撑机制。基础研究类科研机构要瞄准优势学科领域及本省发展战略需求,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运行机制。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要坚持企业化转制方向,着力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有条件的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在甘和省属科研机构的骨干作用。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制定科研院所章程,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探索实行由主要利益相关方代表构成的理事会制度。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对科研机构实行周期性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确定支持方向、投入力度和奖励方式。科技创新
(九)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科专业优势,以学科建设和协同创新为重点,形成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与成果转化机制,建设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教学团队,培育若干个国家和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形成一批教学研究型大学,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
(十)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引导企业通过项目合作、共建技术研发转化平台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式,有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和平台,提高创新能力。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优势,对接企业需求,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兼薪或自主创业,鼓励通过协商方式提高职务成果收益对个人的分配比例。
(十一)建设一批新型研究开发机构。根据我省产业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合科技资源,组建一批有利于科学决策、成果转化的新型研究开发机构。加快培育民营科研机构和各类新型科研组织发展,制定出台民营科研机构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四、优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十二)建设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按照国家自主创新试验区模式,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建设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建设体制。省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兰白、天水、金武、酒嘉4个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壮大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形成能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区域。发挥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的聚集辐射作用,使其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板块和加速器。创新
(十三)建立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完善促进企业的股权激励政策,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的分配制度。落实国有企业股权奖励及科技成果作价奖励。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要占股并可将产生的效益奖励给成果持有者,变直接补助为股份代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制定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股权奖励操作流程,出台配套优惠政策。产业化自主创新
(十四)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商业银行设立从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机构或特色分(支)行,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担保公司。落实财政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设立省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从2012年起,省政府连续5年每年整合1亿元资金,吸纳金融资金、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5年内争取资金总额达到20—50亿元。培育和发展科技保险市场,制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推动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10—20家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金融服务
(十五)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机构等组成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专业孵化器。以省级财政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在绩效评估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的资助力度。加快技术市场发展,加强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营业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在全省新建100万平方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10—15个中小企业公共科技服务示范平台,形成2000人的创业创新服务队伍。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省级重大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激励机制。实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工程,培育100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和产业创新优势的专利试点企业和3—5个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十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区。全面提升丝绸之路文化发展带、建设陇东南文化历史区、河西走廊文化生态区、兰州都市圈文化产业区“一带三区”的文化科技创新能力,着力构建一批文化科技产业集群。支持兰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培育一批高附加值、多功能、多业态的新兴文化产业创新集群,加强文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撑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发展。
五、科技支撑转型跨越和民生改善
(十八)引领产业倍增发展。继续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形成科技支撑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的研发能力,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监测评估体系。加强技术集成、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创新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煤炭、建材、轻纺、陇药、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领域,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围绕品种质量、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完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机制,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发展能力。装备制造
(十九)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在粮食安全、种业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供给、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方面,围绕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兽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探索建立产学研用紧密联结的协同创新和利益分配机制,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业,鼓励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大力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公益性推广、社会化创业、多元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二十)提升现代服务业技术集成能力。围绕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及传统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共性需求和关键环节,建立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现代服务业技术集成与示范,着力在带动性强的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形成若干行业技术解决方案、技术平台和技术规范,增强科技对公用事业、金融、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撑力度,提高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十一)加快民生科技发展。大力提升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广应用一批先进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建立一批民生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发展一批民生科技新兴产业,大幅度提升科技服务社会的能力。
六、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改革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健全鼓励科技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体系,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双向交流。探索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改变片面将论文数量、项目和经费数量、专利数量等与科研人员评价和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业绩评价权重。省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在机构编制范围内分别按机构编制人数的20%、3%设置流动岗位,吸引高层次人才。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落实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政策,采取股票期权、股权出售、分红激励、绩效奖励以及科技成果入股、创新项目收益提成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方式,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创新人才
(二十三)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坚持使用和引进并重、以用为本。制定更加优惠、灵活的激励政策,广泛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知名专家到我省工作,鼓励地方和企业建立人才引进发展资金,完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运行机制,培育一批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团队。支持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重视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继续选派科技人员到基层政府和企业任(挂)职。
(二十四)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提倡学术平等和学术争鸣,活跃学术思想,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规范,发挥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自律功能,引导科技人员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完善科研职业道德约束机制。
(二十五)加强科学普及,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建立健全科普工作机制,加强科普培养、科普作品创作和科普基地建设,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创新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实施“星光计划”,建设1000所科技创新实验学校。 人才
七、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二十六)推进科技宏观决策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监督的运行机制。完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制度。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科技项目管理的法人责任制,加强实施督导、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建立健全对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二十七)完善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实施科研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和审计方式,增加项目承担单位预算调整权限,提高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相关部门预算和科研经费公开公示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形成“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借贷为支撑、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资金投入体系。
(二十八)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标准,优化评价办法,简化评价程序,构建以突出研究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科技进步奖主要面向企业和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探索科技奖励的同行提名制,加大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技成果和杰出创新人才的奖励力度。
(二十九)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市(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充分发挥科技管理部门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统筹各方科技资源,合力推动基层科技工作发展。省级科技计划要加大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支持。发挥科技进步考核的导向作用,培育和创建若干个创新型试点城市。
(三十)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围绕58个贫困县市区的特色产业,大力推进科技扶贫,选派万名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带领农民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十一)加强科技开放与合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实效的对外科技合作,围绕我省优势学科和重点产业,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研发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对发展中国家的转移扩散力度,促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推动民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密切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高等学校的科技合作关系。加强省际科技合作交流及部省工作会商。
(三十二)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和省科技政策规划,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列入地方政府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和完善以创新指标为主的科研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提高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效益。建立中央在甘企事业单位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函告其主管部门。完善企业能力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指标在企业领导任期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国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视同利润计入业绩考核。 自主创新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
(三十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依靠科技创新推动转型跨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制定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三十四)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