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教育部近日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29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提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方式
1.单位推荐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基本条件
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推荐/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被推荐/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通用项目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二)公示
1.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2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请奖励申报人按照《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教育部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系统于
(二)纸质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蕾、寇咪
联系电话:7971144、7971671
邮箱:kjckfk@nwnu.edu.cn
地址:行政2号楼303房间
附件:
1.附件1 201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2.附件2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x
3.附件3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通用项目汇总表.doc
4.附件4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用项目汇总表.doc
6.附件6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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