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19-04-19浏览次数: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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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和推荐认定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我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工作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工作要充分了解区域、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分析科学前沿的发展趋势和国家、省、行业区域需要,在凝练协同创新方向时体现出战略性和前瞻性。

二、申报的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2.拥有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学科带头人或领军人才;

3.有一支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稳定的学术研究团队,并有5个以上的学科和3个以上的校外单位开展良好的交叉融合与协作;

4.有科学的建设规划;

5.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6.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管理人员;

7.名称应体现研究特色;

8.无任何违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行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请拟申报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填写《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备案书》(附件1)和《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备案汇总表》(附件2)。

2.请于510日前将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备案书(附件1)一式二份、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备案汇总表报送至科学研究院3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以下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话:7971631

  箱:kjczdxk@nwnu.edu.cn

 

附件:1.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备案书.doc

2.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备案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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