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了做好我校该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与支持方式
1.支持内容
(1)“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化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
(2)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发及应用;
(3)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全面赋能。
2.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项目补助的方式,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
2.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3.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4.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有前期研究基础。
三、申请要求及材料
1.项目实施周期:1-2年;
2.项目申请人根据专项申报要求,认真填写《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信息化发展专项申报书》,于5月3日17:00前将纸质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提交至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2办公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38966169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7971671
科学研究院
201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