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西部之光”计划的辐射面和受众面,加快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甘肃省科技厅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签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联合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关于201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兰发人字〔2019〕10号)、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 “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的通知》(甘科基函〔2019〕23号)要求, 学校组织2019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的申报和推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部分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中,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领域
“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本年度聚焦我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所面临的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在相关研究领域组织申报。
三、申请条件
1.“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申请者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学者,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与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研究项目应符合所在单位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2.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项目(课题);
(2)近5年发表SCI(EI)论文5篇以上,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论文不少于2篇。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附件1)、《2019年兰州片“西部之光”项目评审简表》(附件3);
2.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五、推荐程序
1.请申请人于8月4日将《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A4打印及电子版)一式6份、《2019年兰州片“西部之光”项目评审简表》(A3打印及电子版)一式11份报送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2办公室)。由学校初评后,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2.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审核受理后,按照研究领域组织中央在甘单位有关专家,以会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意见。
3.依据专家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考虑研究领域布局和单位分布平衡,择优推荐项目12个,于8月16日前报送中科院兰州分院纳入“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统一立项评审。省科技厅将及时通知推荐项目申请人作好答辩评审准备。
4.中科院兰州分院拟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由中科院兰州分院另行通知)组织“西部之光”人才计划“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的集中答辩评审,最终确定10项。
六、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同一研究领域原则上只推荐1项。
2.优先推荐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优先推荐与中科院所属单位开展合作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推动和预期促进作用的人才和项目。
3.申请人应具备开展项目研究必需的实验条件和研究团队。
4.已主持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及更高层次人才项目的不再推荐;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再申报;执行省级科技计划中存在应结未结项目情况的不予受理。
5.如需进一步了解“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有关政策,请在中国科学院人事局网(http://www.pe.cas.cn/-政策规章-人才处-区域人才计划)中查询。
联系人:张云婕
电 话:7971671
E-mail:17331751@qq.com
科学研究院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