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凡2017年及之前立项、2018年立项研究周期为一年,应于2019年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高校教师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按期完成结项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结项,现将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项验收,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申请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省教育厅;高校教师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验收由学校组织验收。
2.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条件”的一般项目,申请书封面“评审方式”勾选“免予评审”,其他一律勾选“会议评审”。
3.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同时提交经教育厅批准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延期项目必须装订《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没有教育厅批准的变更项目成员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的项目,项目参与人和顺序必须和申报书保持一致。
4.材料报送: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材料于9月10日前提交;一般项目结项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
纸质结项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行政2号楼312、310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云婕 7971671 17331751@qq.com
张国鼎 7971144 kjczdxk@nwn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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