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19-10-18浏览次数:1007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了规范学校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西师发[2018]92号)和《西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西师发[2018]9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已结项纵向科研经费结转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说明

1、本次结转科研经费包括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须在项目结项后两年之内使用完剩余经费)外的所有已结项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2、我校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资助学校自列科研项目。

3.结余经费由原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按自列科研项目申请立项,结余经费转入自列科研项目账户。

4.有多项项目结余经费者,其经费可合并归入一个自列科研项目中使用。

5.自列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开支范围与报销等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自列科研项目的研究周期均为2年。项目经费在项目研究期限内仍未使用完的,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收回。

二、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已结项纵向项目的结余经费额度和自己的学术专长及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基础研究课题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聚焦全国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自列科研项目由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后立项。项目完成后,由负责人提供结项材料,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项验收。

3.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梳理已结项纵向项目结余经费,填报学校自列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201911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份提交到科学研究院3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wangrui_0620@nwnu.edu.cn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7970307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自列科研项目申请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