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次数:217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民族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科研院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国家民委开展2019年度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设置,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调研报告类)”获奖证书,不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报告

    1.调研报告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调研报告须是2019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成果;

    3.调研报告须符合研究规范和文体规范,工作总结、学术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

    4.调研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万字,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等相关信息;

    5.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送的材料,须提交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6.已有实际应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

    1.申报人须为调研报告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篇调研报告;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同一调研报告的作者不超过5人,作者姓名和排名顺序由申报人确定,同一作者最多可在2篇调研报告上署名。

    三、申报材料规范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调研报告正文。评审程序启动后不接受更改更换申报材料的要求;

    2.调研报告的正文须按《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附件2)提交,正文不加封皮、不设目录、标注页码、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开装订;

    3.《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附件1)不留空白项,与相应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4.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申报人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及调研报告正文。“附件1”的命名规范为“申报表:调研报告主标题”(例:“申报表:关于XX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

 

报送地点:行政2号楼312办公室

截止日期:20191220

联系人:寇    7971671 

  箱:419089691@qq.com

 

附件: 

1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申报表.doc

2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

 



    科学研究院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