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进展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83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开展“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进展工作”,现将学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和进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同时提交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具体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0110日前通过学校财务处审核结题材料中的经费决算,同时将结题材料提交基金管理系统,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科学研究院(2号楼310室),联系电话:7971144

二、项目进展工作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请务必于于202016日前在基金管理系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进展报告的内容只涉及2019年工作,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doc

           

                   科学研究院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