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甘肃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0-05-14浏览次数: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表彰甘肃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政治审查合格。

2、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生动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在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并做出突出贡献。

4、从事科研工作3年以上。

5、在以科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成效突出。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管理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为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的支持条件和工作环境,科技服务成效突出,社会反响好。

2、研发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技工作各项政策举措,为科技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支撑条件,措施到位、保障有力、成效显著。在执行科技创新政策、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力度较大,工作成效显著。

二、推荐名额

全校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三、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为主原则,由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对评选出的全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省科技创新大会上联合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于2020517日下午6点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25184336@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评审、公示后,统一上报。

人:张璞

联系电话:7970033  13893250571

 

附件1  关于评选表彰甘肃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附件2  甘肃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科学研究院

                                                                                    20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