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基地平台)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5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20218号)和《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现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基地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体系

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按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等4类组织实施。具体详见附件。

(一)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组织申报。

(二)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分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等领域组织申报。

(三)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含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软科学、民生科技、区域科技合作与创新发展等专项。

(四)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1.创新基地专项。科技创新基地专项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大类统筹布局。继续优化整合现有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重点实验室(含研究中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中心,以培育和建设兰州综合性科学中心为目标,围绕《兰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中的重点任务,采取“自上而下、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实施。

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主要面向我省重点学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发展需要,开展长期、系统的科学观测、试验、示范和高水平科学研究,具备2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和5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野外站建设单位为一级法人单位,学科领域按一级学科申报。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重点支持融入国家多边科技合作机制开展联合创新,坚持目标、需求、结果三个导向兼备,在有色金属、生态农业、生物医学、装备制造、新材料等5个重点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2.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重点围绕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含科技项目第三方机构管理体系、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实验基地建设、大型科研及中试生产装置装备、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通过对优势突出,研究与开发方向明确且具备进一步发展基础条件的省属科研院所进行重点支持。

3.科技人才专项。通过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等计划组织项目。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坚持自由探索和需求导向相结合,按照一般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重点项目等三个层次组织。一般项目、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要求研究目标明确、集中,研究内容不宜大而全;重点项目主要对接我省十大生态产业发展需求,凝练明确的科学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源头创新,重点向创新基地倾斜。

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推荐书扫描后附在申请书最后);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后出生)。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立足我省优势学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发现和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层次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加速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申请人不超过38岁(198311日后出生),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主持国家项目(课题)经历,近5年在本研究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上发表有影响力的代表作3篇以上。

3)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主要围绕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需求,培养和造就一批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优势的高水平人才团队。

项目申请人一般不超过50岁(19711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主持国家项目(课题)经历。项目申请单位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在申请书中明确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其它单位申报不予受理。

4)甘肃省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重点围绕高端外国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需求组织。

二、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

支持重点、组织方式及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流程

1.申报。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申报网址:https://kjt.gansu.gov.cn/Program)。请首次申请项目的申请人联系科学研究院添加系统登录名(申报网址:http://kjt.gansu.gov.cn/program

2.务必于2020420日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科学研究院将进行初审推荐。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上申报。

3.请申请人423日后登录信息系统查看项目状态,如显示为已推荐,即可打印附有水印的申报书一式二份(A4双面骑缝装订。42612:00前将最终纸质申请书报送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0室)。

4.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需在项目申报系统上传项目实施基础条件相关视频及照片(视频播放时长限制在35分钟,大小不超过30M;照片不超过3张,合计大小不超过10M)后,方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书。

四、有关说明

1.项目申请人已获得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该类项目。

2.项目申请人已获得国家四青西部之光和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等同层次或以上层次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3.每个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不超过1项,有在研该类项目的重点实验室,本年度不再推荐。

4.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人限申报1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新申报项目;连续两年申请同类项目未获得资助的,本年度暂停申报同类型项目一年。重点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单位申报项目总数的10%

5.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和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申请人申请材料以网上申请材料为准,不报送纸质文本。

6.科技重大专项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的项目须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平台。定向组织的科技重大专项将随时发布项目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受理和评审。依托企业创新联合体、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各单位依据《指南》申报的产学研联合项目、东西部协作扶贫专项、国际科技合作须提供合作协议。

 

项目联系人:张国鼎    0931-7971144

基地平台联系人:刘海霞   0931-7971631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关于印发《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甘肃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关于印发《甘肃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关于印发《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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