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科研项目研究和经费支付进度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344

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研究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结项率和经费使用效益,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期项目的结项

202112月前到期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相关项目的结项要求,及时做好结题工作;确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延期结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通知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开展项目结题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

(2)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待财务处审核签字后在线填报提交;

(3)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最终版结题报告;

(4)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2,决算表加盖财务处公章,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按结项要求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传至“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科研创新管理服务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具体步骤如下:

1)填写结项基本信息(包括选择鉴定成果形式、上传鉴定材料等);

2)填写项目组成员;

3)项目组主要阶段性成果;

4)填写项目资金决算表;

5)建议规避的鉴定专家;

6)上传经费明细账(单位财务专用章);

7)如果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完成的最终研究成果,还需提交二者之间区别、联系的说明材料。

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按结项要求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同时需要报送下列纸质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

2)项目成果2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3)鉴定专家意见书;

4)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①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②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③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④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⑤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4.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学校每年下半年集中开展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按省科技计划结项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登录“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skeju.cn/egrantweb/),开展项目结题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实事求是地撰写《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准予总结结题表》;

2)如实编制《项目经费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待财务处审核签字后在线填报提交;

3)上传附件材料并提交打印最终版结题材料一式4,决算表加盖财务处公章,向依托单位提交纸质版最终结题材料;

4)省科技计划项目中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专项、杰出青年基金、基础研究创新群体等重点项目由科技厅组织会议验收,请项目负责人根据相关通知要求按期提交结题材料,并与立项部门联合做好会议验收工作。

5.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1)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需要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免予鉴定的条件主要包括:省委省政府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阶段性成果在中央有关期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求是》等中央主要报刊杂志)刊发;在核心期刊发表阶段性成果3篇以上。

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内容(成果)简介一式2份;

项目研究报告一式4份; 

成果要报一式2份;

符合免于鉴定的材料2份(论文复印件、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等);

阶段性论文复印件2;

如项目研究中有做过重要事项变更(批复同意变更),将重要事项变更表复印2份。

2)需鉴定结项的项目需要报送下列材料:

项目结项的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一般项目研究报告一般在3万字以上,重点委托项目、重大招标项目研究报告一般在5万字以上,专著不少于10万字,并要求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主要指: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社科规划成果简报》刊发成果要报和省级期刊发表论文各1篇、或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发表文章必须涵盖课题最终成果的主要观点和基本内容,并在发表的期刊上注明“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名称、批准号等。

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

项目研究报告一式4份;

内容(成果)简介一式2份;

成果要报一式2份;

阶段性论文复印件2份(原件申请结项时提交,审核完返回);

如项目研究中有做过重要事项变更(批复同意变更),将重要事项变更表复印2份。  

6.横向项目结项要求

横向项目结项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结项后须向科学研究院提交结项证明材料。

二、项目研究经费预算执行

1.获批立项的各级各类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根据经费预算,抓紧课题执行和完成支出报销,切实提高课题经费执行进度。

2.纵向科研项目结项后,项目负责人要加快经费支出报销,剩余科研经费自结项批复起2年内使用完;2年后还有结余经费的,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横向科研项目结项后,项目负责人要加快经费支出报销,剩余经费自结项起2年内使用完。

三、2021年立项项目研究进展

2021年立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计划书(任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及时开展研究工作和经费使用。

联系人:张云婕  7971671;张国鼎  797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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