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校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150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立足学校在文艺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厚基础,传承学校在文艺工作方面的优良传统,勇担艺术教育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责任使命,大力创作更多体现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文艺作品。学校启动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2022年重大作品培育计划重点围绕“西北师范大学120周年校庆”,体现“新时代 新师范 新使命”的校庆主旨,彰显学校作为西北高等教育的拓荒者、教师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的先行者、卓越教师培养的领跑者,面对新时代、新机遇、新挑战,担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时代责任,开启一流大学建设新篇章的精神气象,表现新时代西北师大人的光荣与梦想、传承与创新,反映学校120周年的办学成就,充分展示学校艺术创作优秀成果。

二、作品范围

作品范围包括文学创作、美术创作(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艺术设计、书法篆刻等)、音乐创作(音乐作曲、器乐声乐表演等)、舞蹈舞剧创作、影视创作等。

三、培育方式

培育计划分为重大作品培育和重点作品培育。重大作品培育资助不超过5项,10-20万元/项;重点作品培育资助不超过5 项,3-8万元/项。项目实行年度滚动拨款方式,立项后首次拨付70%,作品验收合格后拨付30%。

四、培育目的

学校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培育艺术传媒类重大成果(成果要求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修订)》艺术传媒类A类成果)。

五、作品要求

1. 培育作品必须为原创,具备独立知识产权。作品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作品要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历程、办学理念、办学精神和文化底蕴,彰显特色,主题明确、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3.作品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底前。

六、申请程序

1.学校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实行限额申请,不接受个人申报,跨学院联合申报的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每个学院申报数不超过3项。

2.为保证作品质量,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实行限项规定。每人申请及主持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不得超过1项。

3.作品创作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申报表》,所在学院初审后择优推荐,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拟定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建议资助名单。

七、其他要求

1.学校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参照《西北师范大学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本年度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由各学院组织,4月22日前统一报送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1室)。

联系人:寇咪  7975670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重大文艺作品培育计划申报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