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骚传统”》成果简介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2-05-17浏览次数:347

《诗》是周代礼乐文化的产物,是对维系群体利益的“礼”“义”“和”“孝”“敬”“德”等伦常的形象再现;而《骚》为南楚文化所孕育,是对支撑个体存在的理想、信念、情感的浪漫表述,《诗》为“五经”之首,而《楚辞》为“集部”之首,使《诗经》《楚辞》与后世文学形成很强很密的文本上的“互文性”。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存在着一个一以贯之的 “诗骚传统”,并成为影响历代作家创作和人格的最基本的动力因素,以及批评家衡量一个作家及其作品品位的基本标准。“诗骚传统”实际上就是古典人文精神和中华民族文脉的载体,是中国文脉与人文精神的承担者,“诗骚传统”所特有的道德承担和哲学实践的品格可以成为正在重建中的具有当代性和民族性的“新文学”的重要基础。

该文发表于《文学评论》2017年第5期,作者韩高年。论文被《新华文摘》2017年第22期全文转载,并列为封面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古代文学、近代文学”》2017年第12期全文转载,被中国人民大学图书情报资料中心《文学研究文摘》2018 年第1期做为年度重要论文摘要转载;2018  5  24 日被中国社会科学网全文转载 。

论文获得甘肃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