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已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第二批)申请工作,现将《指南》予以转发,请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296.htm)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认真阅读并按照项目指南、《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本联合基金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至6月13日16时。
联系人:张国鼎 0931-7971144
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