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135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已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第二批)申请工作,现将《指南》予以转发,请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296.htm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认真阅读并按照项目指南、《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本联合基金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3611日至61316时。

联系人:张国鼎 0931-797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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