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35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围绕重点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我省特色优势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科技厅联合金川集团、酒钢集团、兰石集团、中国农科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和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等9家资助单位实施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

依据《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科技厅现织开展2023年度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联合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其中,重大项目参照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管理,重点项目参照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一般项目参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期均为3年。

二、申报要求

1.省联合基金项目须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详见附件)组织申报和推荐。申请人须对照指南申请代码填写申报材料,研究内容、目标任务须根据指南要求和经费额度科学合理设置。不受理指南范围以外的申报项目。

2.省联合基金项目面向全省征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3.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战略科学家可适当放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4.重大项目实行联合申报机制,资助单位牵头申报可联合省内外科研团队组织申报,非资助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必须联合资助单位的科研团队申报(需提供项目合作协议)。

5.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联合基金项目,在研其他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可以申报本年度省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xm.gskeju.cn),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36141800

2.推荐报送。请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负责。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报送纸质申报书(1份),未审核通过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科学研究院  张国鼎 0931-7971144

 

附件:2023年度甘肃省联合科研基金项目指南.docx



                              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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