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依托我校建设的生态功能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6日
公示地点:行政2号楼311室
公示方式:总结报告打印稿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报告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学研究院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国强
电话:0931-7975671,15214019796
邮箱:wangguoqiang@88.com
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