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民委《关于申报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项目为指定题目,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中“一般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学校推荐一般项目不得超过6

3.自筹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中“自筹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学校推荐自筹项目不得超过1

三、申报人条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主持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并能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开展。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须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申报项目首先应由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各单位汇总统一报省民委。

3.项目批准立项后,省民委将向项目主持人发立项通知书。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4.已承担省民委2023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五、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均须在20241231日前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等。项目主持人需定期向省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六、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自筹项目不拨付资助经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经费将拨到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三次拨付:立项时拨付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拨付40%,结项后拨付剩余30%资助经费。

七、材料要求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和《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请于2024326前报科研院312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419089691@qq.com,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联系人:寇咪    联系电话:7971671

  

    附件:

      1.省民委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docx

      2.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docx

      3.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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