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深化研究阐释上下功夫,推出一批高质量、可转化、能应用的研究成果,省委宣传部在省社科规划项目中设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专项、甘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创新发展研究专项2个专项课题。 为做好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要以《参考选题》(见附件 1、2 ) 列出的研究方向为重要参考,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也可自主探索设计研究课题,研究方向要立足我省发展所需,突出我省特色学科优势,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学科视角和创新意识。
按照《参考选题》所列选题申报的课题,在评审时将增加赋分。
二、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责任单位原则上应对获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研究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申报人单位为党政机关或社科研究机构但本人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原则上应具有副厅(局)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四、结项要求
须完成下列研究任务之一 ,并提交1份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方可申请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1.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给予肯定性批示(圈阅除外)或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市州党委政府采纳(立项6-8个月内提交采纳证明 );
2.1篇1500字以上研究成果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 或1篇研究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或摘要转载;
3.1篇研究成果在 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上发表;
4.3篇研究成果在省级期刊上发表(同一期刊不超过2篇);
5.以本课题研究为基础申报国冢社科基金项目获得立项。
五、工作安排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严格审核课题论证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团队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
2.请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A3双面印制骑缝装订)、《活页》(一式6份A3双面印制骑缝装订)和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院31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宋姗姗 联系电话:7971671
邮 箱: 416220369@qq.com
附件: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甘肃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文化创新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汇总.rar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