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项目为2022年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研究进展情况。包括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
3、成果质量及宣传推介情况。项目负责人带领课题组严肃认真对待课题研究,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认真审核并介绍阶段性成果数量、名称、形式、作者、刊物名或出版社、时间、转载引用及获奖情况等。
4、经费使用情况。认真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开支情况、未支出资金预算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项目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报,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研究工作情况及项目中期成果信息填报,科学研究院根据中期检查情况撰写年度检查报告并上传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平台。
联系人:张慧心 7971671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