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注意事项》要求,现将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024年度清理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项目结项工作。
一、清理期的2018年一般项目,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结项工作,同时报送下列纸质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严格按照提示要求填写);
(2)项目成果2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论文可报送复印件);
(3)鉴定专家意见书(5位专家,校内不超过2位)和鉴定意见汇总表各1份;
(4)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①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②在SSCI、A&HCI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③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以上奖励;
④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⑤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30日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二、已逾期的2018年一般项目,务必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结项工作。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取消结项申请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联系人:张慧心 联系电话:7971671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