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张娟发布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甘市监发〔2025〕72号,此次评选表彰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人社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甘肃质量奖属于我省保留的省级评选表彰项目之一表彰周期2年一次,甘肃质量奖每届表彰3个获奖组织或个人,提名奖表彰5个组织或个人。

(一)参评组织范围

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以下统称“申报组织”),具体涵盖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医疗机构(仅限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0C小组),其他非营利组织等

    (二)参评个人范围

    自然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包含各行业、各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以及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按照有关规定,甘肃质量奖评选主要面向基层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各类型企业及院士、专家均可自愿参加。

       二、参评条件

(一)组织参评条件

基本条件: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产业、环保、安全、质量等政策,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事故,无重大投诉和违法违纪行为。

质量效益显著: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合质量管理与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AI等先进技术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构建数字化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实时数据采集、分析与智能决策,实现质量精准管控,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五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监管管理体系)运营有效,质量强企强链成效显著。

创新发展突出: 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核心驱动力,积极探索数字孪生、人工智能辅助检测、区块链溯源等前沿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推动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增强质量变革创新动能。

品牌影响广泛: 借助数字化手段强化品牌培育与传播,利用社交媒体、电商平台等拓展品牌影响力,通过用户数据洞察实现精准品牌定位与个性化服务,提升质量满意度与品牌忠诚度,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所属行业具有高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组织效益良好: 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位居行业前列,打造数字化质量人才队伍,培育质量文化与数字文化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质量管理制度可示范推广: 通过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总结提炼出独具特色、省内领先且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如基于AI 的质量预测模型、数字化供应链质量管理协同模式等,将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全行业和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推动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升级,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力量

(二)个人参评条件

政治素养过硬: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树立质量意识: 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和实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尤其是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理工具为提升区域质量、行业质量或组织的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一线工作人员: 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备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善于运用数字技术优化工作流程,如借助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设备远程监控与故障预警,解决生产中的质量难题,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提升、工艺技能改进作出突出贡献。

管理人员: 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创新,引入数字化管理手段,如建立质量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质量决策科学化,为所在组织和行业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

质量领域专家学者: 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深入研究数字时代质量管理新趋势在推广应用AI质量管理、数字质量认证等先进理念和方法,推动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申报及评选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申报前需认真学习《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操作指南》,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可从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http://scjg.gansu.gov.cn下载)。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若申报组织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

()审查评选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操作指南》要求,由评委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相关工作。在评审过程中,重点关注申报组织和个人在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AI 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与成果。

、相关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参与甘肃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操作指南》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二)请申报单位个人)2025年5月10日前将公示材料、申报表承诺书和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U 盘)材料一份报送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931-7975670

 

附件:1.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

     2.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医疗机构组织)

     3.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教育机构组织)

     4.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其他非营利组织)

     5.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一线班组)

     6.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以上附件电子版可从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gansu.gov.cn下载)

 

 

科学研究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