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学校共推荐申报论文和著作成果每类15项。
2.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相关学院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申报人须是我校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4.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5.以外文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6.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三、申报步骤与要求
(一)申报人下载《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整理参评成果。
(二)相关单位指导申报人规范填写《申报表》、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
(二)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版《申报表》1份;
2.参评成果1式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报送时以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参评成果名称、类型及报送材料清单。
3.参评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匿名复印件1份,用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参评成果名称及类型。
4.《申报一览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2304398@qq.com。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四)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1日至5日。材料报送地址:行政2号楼312办公室。
联系人:寇咪 陈潇
联系电话:7971671 7971144
附件:
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docx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