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22-09-21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注意事项》要求,现将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022年度中期检查和清理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2022年度需参加中检的项目(暑假期间已通知负责人),所有项目请于2022929日前完成中检工作。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省属院校还需要省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无需邮寄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已提交结项申请的可不参加中检)。

二、清理期的2017年一般项目(暑假期间已通知负责人),请于2022929日前提交结项申请,需要鉴定的项目负责人找5位专家(校内不超过2位)鉴定(见附件3),将鉴定汇总表(见附件4)、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原件(含财务部门导出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原件、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两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2室)。

申请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于929日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延期申请。

三、已逾期的2016年一般项目(暑假期间已通知负责人),务必于20221229日前完成结项申请工作,需要鉴定的项目负责人将鉴定意见汇总表及有关结项材料纸质件原件两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2室)。未按时提交结项的项目,“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取消结项申请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四、已提交结项材料的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结项审核周期 1-3 个月。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7971671

 

附件:1.2022年度中检项目一览表.docx

2.2022年度结项项目一览表.docx

3.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4.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doc

  

 

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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