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娟发布时间:2025-06-30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艺术基金办公室发布《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甘肃省艺术基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扶持文化艺术创作、奖励文艺精品、扶持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及人才培养活动的专项资金。按照《甘肃省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甘财科〔2024〕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受理舞台艺术、影视、美术、书法、摄影、广播剧、文学图书、网络文艺等项目申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绩效评价。

二、申报范围

甘肃省艺术基金聚焦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获得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潜力或具有产生国际国内重大影响,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及甘肃优秀本土文化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的优秀文艺作品。甘肃省艺术基金重点支持舞台艺术、广播影视、网络文艺创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美术、书法、摄影、文学、图书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及人才培训活动予以适当支持。

三、项目类型

(一)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资助范围为大型舞台剧目创作、剧本创作和中小型舞台剧(节)目创作。为加强本土艺术创作人才和中青年创作人才培养力度,在评审确定大型舞台剧目资助项目时,对编剧、导演(含编导)、音乐(含唱腔设计)、舞美(含灯光、造型、服装、化妆、道具设计等)四类主创人员中75%以上人员为本省创作人才的,提升1个排序档次;对主创人员中75%以上人员为年龄在45岁及以下中青年创作人才的,提升1个排序档次;中小型舞台剧(节)目主创人员原则上应是本省文艺工作者。积极扶持基层文艺院团、文化单位创作发展,对县级及以下文艺院团和文化单位申报的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在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时,提升2个排序档次。

1.大型舞台剧创作:已经完成剧目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未首演的大型舞台剧和剧本创作。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的舞台剧目。资助项目以新创作品为主,兼顾经典剧目复排提升,鼓励对优秀作品进行打磨提升和创新探索。

2.中小型剧(节)目创作: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包括戏曲小戏、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等。

(二)影视项目(含广播剧)

1.电影创作

1)剧本创作。申报单位须已完成剧情梗概和主要人物设计,并基本完成剧本创作;创作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要求,文本格式符合电影剧本创作规范。

2)摄制扶持。在甘肃省完成备案立项或在他省立项转入甘肃管理,已进入拍摄、制作阶段的电影项目。

2.电视剧

1)剧本扶持。申报扶持的剧本须在甘肃省立项拍摄且符合《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甘广局办发〔2025〕8号)题材要求。

2)整剧扶持。申报扶持的项目须在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完成备案、立项或转入甘肃管理,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备案公示许可,已开机拍摄或完成拍摄制作。

3.纪录片

1)脚本扶持。符合《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甘广局办发〔2025〕8号)题材要求,且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须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项批复。

2)整片扶持。申报扶持的项目须为已完成完整拍摄脚本或成片制作,且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须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项批复。

4.动画片

1)脚本扶持。符合《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甘广局办发〔2025〕8号)题材要求。

2)整片扶持。申报扶持的项目须在省广播电视局完成备案、立项或转入甘肃管理,且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备案公示许可,已开始制作或完成制作。

5.广播剧

申报扶持的项目须符合《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甘广局办发〔2025〕8号)题材要求,且完成剧本初稿或者创作大纲。

(三)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资助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连环画、插画、书法、篆刻、摄影和工艺美术等新作品创作。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整组作品。

创作作品的尺幅、尺度为: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作品单幅不小于1.5×1.5米;版画、雕塑作品单件最长边不小于1.2米,应为硬质材料;连环画、插画长边不大于0.6米,短边不小于0.3米,且不少于8幅;书法作品单件不小于1×1.8米;篆刻作品单件不小于0.035×0.035米;摄影作品单幅不小于20寸(0.4×0.5米),应用专业级相纸打印;工艺美术创作项目须提交完整的创作作品。不在规定尺幅和尺度范围内的作品,应在申报项目时特别注明。

凡被甘肃省艺术基金立项支持的创作作品由甘肃省美术馆或由甘肃省艺术基金办公室指定的省级文博机构进行收藏,不再向项目单位和创作者本人支付收藏费用。

(四)文学图书项目

1.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创作的文学作品,主要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中短篇文学集、散文集、儿童文学、文学评论集、文艺理论评论专著等。

2.所有申报项目成稿率必须达到60%以上,保证在2026年6月30日前正式出版。出版类项目须在甘肃省内图书出版单位出版。

(五)网络文艺项目

1.剧本扶持。符合《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甘广局办发〔2025〕8号)题材要求,须完成剧本初稿。

2.整剧扶持。资助已完成规划备案的网络剧、网络电影、重点网络微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申报项目须取得规划备案号,且已开机拍摄。

3.网络文学作品扶持。须在全国各大文学网站发表,并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本的网络文学作品。

(六)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及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资助列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计划安排,以及省委、省政府安排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牵头组织举办的重大文艺演出、赛评活动、展播展映展览、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和人才培训等。其中,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优先支持省内文艺院团与中直院团或外省区重点院团开展的人才交流培训项目。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原貌展示类的项目。

(七)配套支持和精品奖励项目

对入选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资助项目及其他由中央宣传部(国家电影局)、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中国文联等国家级专项支持的甘肃省内立项项目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对代表甘肃省获得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或首次参加国家部委主办的重要文艺展演展播展览活动,以及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力的优秀文艺作品进行奖励(参照《管理办法》中《精品奖励条件及标准一览表》)。配套支持和精品奖励项目须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影视项目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立项或获奖(播映、发行、播出),并达到配套支持和奖励标准。精品奖励项目将根据《管理办法》及年度资金总额,由各相关省级业务管理部门确定奖励项目数量及奖励金额。

四、申报材料

(一)舞台艺术项目

1.《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通过甘肃省艺术基金网络平台申报,下同)。

2.舞台剧剧本创作扶持。需提供经过专家论证的完整剧本及专家推荐意见。

3.舞台艺术作品整剧扶持。申报舞台剧项目的,须提供经过专家论证的完整剧本、专家推荐意见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艺术构思、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灯光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服装设计)、音乐小样和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申报交响乐、民族管弦乐资助项目的,须提交完整乐谱;申报舞剧、杂技剧资助项目的,须提交能够较好反映主题内容、故事结构和艺术呈现的部分舞蹈、节目编排视频;申报舞台艺术作品修改提升项目资助的,需提交经过专家论证的完整剧本、完整视频、专家意见、修改提升方案等相关文字、图片、音视频资料;如为改编、移植作品,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授权协议书等相关授权文件。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报项目如有外请主创人员,须提交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

4.中小型剧(节)目创作。需提交配有字幕的完整作品演出视频和演出计划。申报戏曲小戏、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作品剧本;申报器乐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作品完整乐谱;申报歌曲(含合唱)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作品歌词和完整乐谱。须在申报前征得作品主创人员同意,并提交授权申报协议书,且项目负责人应为作品主创人员。

(二)影视项目(含广播剧)

1.电影项目

1)剧本创作:《电影剧本创作扶持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不少于1万字的剧本大纲、1千字左右剧情梗概和主要人物小传;编剧授权、原型人物授权等版权证明。

2)摄制项目:《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电影摄制项目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影片备案立项许可证明、第一出品单位变更申请和批复(适用于转入甘肃管理项目)、剧本全本、申报授权(适用于联合出品项目)及不少于三张的开机、拍摄、杀青照片。

2.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项目

1)《项目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

2)具体要求:

①电视剧:申报剧本扶持的项目,须提供思想内涵(300字以上)、故事梗概(1500—2000字)、人物小传和完整剧本。申报成片扶持的项目,须提供思想内涵(300字以上)、故事梗概(1500—2000字)、人物小传和完整剧本、规划备案佐证材料、剧组开机仪式、现场拍摄或杀青照片(不少于3张)。

②纪录片:脚本扶持须提供创作大纲;成片扶持须提供完整拍摄脚本或配有字幕的完整作品视频;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须提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立项批复。

③动画片:脚本扶持须提供详细分集梗概;成片扶持须提供完整制作脚本或配有字幕的完整作品视频。

④广播剧:须提供剧本初稿或者创作大纲。

3)申报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4)版权承诺书。

(三)美术创作项目扶持

1.《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

2.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创作活动的工作方案,创作团队全部成员的艺术简介和已签署的创作协议。

3.应提供创作作品的构思草图、初稿或作品小样的照片。

(四)文学图书项目

1.《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文学图书资助项目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图书内容梗概(1千字左右)及相关版权声明。

2.出版单位资质证明。

3.应提供创作电子版图书初稿。

(五)网络文艺项目

1.《项目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

2.申报剧本扶持的项目,须提供思想内涵(300字以上)、故事梗概(1500—2000字)、人物小传和完整剧本(脚本)。申报成片扶持的项目,须提供思想内涵(300字以上)、故事梗概(1500—2000字)、人物小传和完整剧本(脚本)、规划备案佐证材料、剧组开机仪式、现场拍摄或杀青照片(不少于3张)。

3.申报网络文学项目,须提供故事大纲(1500—2000字)、人物小传和完结证明(照片)。

4.申报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5.版权承诺书。

(六)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及人才培养活动扶持

1.《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重大文化艺术活动及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

2.须提交相关策划方案;申报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还须提交课程安排和授课教师简介。

3.传播交流推广活动须提交完整的作品视频(文本),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与承接演出、展览的场馆等签署的协议;在国外开展的项目申报前须征得同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需提供项目申报主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七)配套支持和精品奖励项目

1.《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配套支持和精品奖励项目申报表》(网络平台填报)。

2.获奖(项目立项)证书扫描件等佐证资料。

3.提供相关播出(放映)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

4.其他佐证材料。

五、项目实施周期

舞台剧、文学图书、网络文艺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影视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其他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自《甘肃省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计算。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实施周期的,报艺术基金办公室审批后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六、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甘肃省艺术基金网络平台https://xmsb.gswhhly.com/)按要求填报申报项目相关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佐证资料。账号密码由各学院科研工作负责人进行管理,学院统一进行填报。

2.作为附件上传的材料,文本材料应扫描成PDF格式,不超过100M;图片格式为JPG或PNG,不小于10M;音频格式为MP3,视频格式为MP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超过1G。所有附件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3.所申报项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正确,不存在版权纠纷问题,主创人员未发生违法违规、失德失范行为。

4.申报项目凡涉及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以及民族宗教等内容的,须提供市州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读意见。

5.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其他财政性资金、基金支持,以及第三方资助的,须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或申报材料。

6.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遴选审核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资格。

七、咨询方式

1.校内联系人科学研究院寇咪    电话:0931-7971671

2.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联系人: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李新田,电话0931-8241281

3.影视创作资助项目:

(1)电影项目联系人:省委宣传部 张铁城,电话:0931-8539868

(2)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项目联系人:

省广电局 王建萍,电话:0931-8539086

(3)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项目联系人:

省广电局 赵小丽,电话:0931-8539518

(4)网络视听节目(除网络剧、网络电影)项目联系人:省广电局 马臣希,电话:0931-8539538

4.美术创作项目:

联系人:省文联 王磊,电话:0931-4811960

5.文学图书项目:

(1)出版类项目联系人:省委宣传部 李艳业,

电话:0931-8922040

(2)创作类项目(含网络文学)联系人:省文联 罗蜜,电话:0931-8802149


附件:甘肃省艺术基金2025年度项目申报审读意见表.docx



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