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储备2025-2026市级科技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开展有关项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计划
市级储备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础研究计划三类:
(一)重点研发计划。以兰州大学、中科院兰州分院、在兰军工企业、驻甘央企等科研“新四军”力量为主要对象,面向我市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稳链、强链、延链、补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需求,支持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产品研发,加快形成引领性强、覆盖面广、集成度高的创新产品、成套设备和集成创新体系,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受理科室:高新科、社发科、农村科、成果科)
(二)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重点面向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支持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加快先进技术研究、高端装备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广。(受理科室:高新科、社发科、农村科)
(三)基础研究计划。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支持在兰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科研人员围绕关键领域和核心问题,开展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学技术的源头供给能力,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理论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受理科室:高新科、社发科、农村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项目内容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有特殊要求的专项除外)。
(三)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项目考核指标应明确、量化、可考核,立项后合同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
(四)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同一项目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
2.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2025年7月1日前尚有在研市级科技(人才)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3.在“信用中国”平台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或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的科研失信单位申报的项目;
4.不符合关于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lzkjcxgl.cn点击“项目申报系统”进入)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行组织)、自筹资金承诺函(自筹经费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材料PDF文件,内部审核后提交申报。
账号注册:拟申报人发送个人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至nwnuip@nwnu.edu.cn,由科研院统一注册用户系统账号,发送激活邮件后,即可登录系统。
2.科研院根据市科技局推荐名额限制,组织校内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我校最终推荐项目。
3.通过校内评审、学校确定的项目由科研院提交至兰州市科技局。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请申报人填写附件《2025-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清单》并发送至邮箱:nwnuip@nwnu.edu.cn,作为汇总审核依据之一。
本次项目学校限额推荐15项,其中:重点研发计划2项,技术创新引导计划3项,基础研究计划10项。
申报截止时间:7月31日中午12:00,逾期项目将不在受理。
五、联系方式
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科8847570
农业领域农村科技科8847547
社会发展领域社会发展科8840508
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类)8847167
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8409440679
学校科学研究院:王老师15379039092 徐老师13209313850
附件:1.2025-2026年度市级科技储备项目申报指南.docx
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21日